與一相等的分數有無數個。分數原是指整體的一部分,或更一般地,任何數量相等的部分。表現形式為一個整數a和一個整數b的比。分數表示一個數是另一個數的幾分之幾,或一個事件與所有事件的比例。把單位“1”平均分成若幹份,表示這樣的一份或幾份的數叫分數。
最早的分數是整數倒數:代表二分之一的古代符号,三分之一,四分之一,等等。埃及人使用埃及分數c。1000bc。大約4000年前,埃及人用分數略有不同的方法分開。他們使用最小公倍數與單位分數。他們的方法給出了與現代方法相同的答案。埃及人對于Akhmim木片和二代數學紙莎草的問題也有不同的表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