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單位不能申報的,可以自己申報。生育保險費由單位繳納,個人不繳費。生育津貼在參保人員産假結束後由單位申報領取,連續繳費不足10個月的,繳滿10個月後方可申報。因單位原因不能進行申報的,可以由個人申報。生育津貼低于産假前工資的有單位補足,高于産假前工資的,單位不得截留。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産假;(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