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抽檢多批次不合格大米?近日安徽公布多批次,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安徽抽檢多批次不合格大米?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安徽抽檢多批次不合格大米
近日
安徽公布多批次
大米抽檢不合格
全部因含镉量超标
資料圖片,圖文無關
合肥
一企業銷售含重金屬大米被罰
近日,包河區市場監管局在公布一起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涉及到一批大米抽樣不合格。
這是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委托合肥海關技術中心于2020年7月29日,通過流通網購在安徽采瑞昕元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抽樣檢檢大米,檢驗項目:鉛(以Pb記),镉(以Cd計),無機砷(以As記)等四項。經抽樣檢驗,大米中镉(以Cd計)項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2020年7月30日,當事人将營業執照經營場所由安徽省合肥市包河經濟開發區花園大道17号互聯網産業園1号樓5層509室變更至安徽省安慶市懷甯縣月山鎮月山西大道13号。2020年10月14日包河區市場監管局向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并對其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檢查時未發現抽樣檢驗同批次的大米。經該公司負責人确認,該批次大米無存貨。當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未申請複檢,未對檢驗樣品真實性、檢驗方法、判定依據等提出異議。
經查,涉案大米為當事人于2020年7月22日從某電商平台金土地食品專營店購進,共計購進4袋(5kg/袋),單價為25.9元/袋,購進總價共計101.6元。上述購進批次大米已全部于2020年7月22日以55.98元/袋銷售至檢驗機構合肥海關技術中心,銷售總價共計223.92元。當事人的違法所得共計122.32元。當事人購進時未查驗金土地食品專營店的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及産品檢驗合格報告。
包河區市場監管局認為,因為镉屬于重金屬,當事人經營镉(以Cd計)項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的大米,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警告;2、沒收違法所得122.32元;3、罰款5000元。
蕪湖
2批次大米檢出重金屬
蕪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共抽檢食品86批次,其中糧食加工品47批次,檢出2批次不合格。
不合格樣品具體信息如下:
1、蕪湖坤宇生态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生産的蝦田香米,镉(以Cd計)║0.3║≤0.2║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标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蕪湖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2、蕪湖縣灣沚鎮三元春興糧油加工廠生産的沚津香米,镉(以Cd計)║0.4║≤0.2║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标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蕪湖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毒大米”是指镉超标
選購大米要慎重
其實,這種含有重金屬的“毒大米”并非第一次出現。早在2011年,湖南就有大米存在“镉超标”問題,2013年,廣東檢出大米中的“镉”超标,2019年,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檢出“镉超标大米”。
那麼,“镉”究竟是什麼?它的攝入對身體有哪些危害呢?
據了解,镉是一種重金屬元素,大米被其污染,主要是由環境(水源、土壤)造成的,镉元素通過廢水排到環境中,然後經過灌溉進入了水稻等食物。镉元素進入身體後,會誘發身體出現“慢性镉中毒”,影響骨骼中鈣元素的釋放,導緻骨質疏松、骨軟化等問題,對腎髒也會産生較強的毒性。
那麼大米中的“镉”會危害身體嗎?其實,任何物質都有可耐受最高攝入量,如果抛開量談“中毒”意義不大。“镉”同樣如此。我國制定的大米中镉元素的限定标準是每公斤0.2毫克。如果我們吃到的是正常大米,按照世界衛生組織的限量标準計算,也就是說對于一個60公斤的人來說,每天食用镉含量為0.2毫克/公斤的大米可以達到250克,就算長年食用也不會給身體帶來傷害。因此,所謂的“镉大米中毒”,是由于長期食用镉超标大米所導緻的。
安徽省市場監管部門
提示廣大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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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正規場所購買大米并留好購物小票。
● 建議經常更換大米品種,避免長期食用同一個品牌、同一個産地的大米,增加安全系數。
● 拒絕貪圖便宜,購買劣質、過期等存在問題的大米。
● 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标識,如生産日期、保質期、生産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沒有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産日期和保質期的産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産品。
● 在購買袋裝大米時,要重點關注包裝袋上的“國家标準信息”,目前大米執行的國家标準是“GB/T1354—2018 大米”。
● 日常生活中,不要過分依賴大米,可以餐食多樣化,例如搭配一些粗糧,增加燕麥、荞麥、玉米、雜豆等粗雜糧主食的進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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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合肥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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