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本充足率是指資本總額與加權風險資産總額的比例。
2、資本充足率反映商業銀行在存款人和債權人的資産遭到損失之前,該銀行能以自有資本承擔損失的程度。
3、規定該項指标的目的在于抑制風險資産的過度膨脹,保護存款人和其他債權人的利益,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正常運營和發展。各國金融管理當局一般都有對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管制,目的是監測銀行抵禦風險的能力。
4、資本充足率有不同的口徑,主要比率有資本對存款的比率,資本對負債的比率,資本對總資産的比率,資本對風險資産的比率等。
5、作為國際銀行監督管理基礎的《巴塞爾協議》規定,資本充足率以資本對風險加權資産的比率來衡量,其目标标準比率為百分之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