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月是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經國務院批準,由國家經委、國家建委、國防工辦、國務院财貿小組、全國總工會和中央廣播事業局等十個部門共同作出決定,于1980年5月在全國開展安全生産月,并确定今後每年6月都開展安全生産月,使之經常化、制度化。
啟動安全月通過對典型事故和身邊事故案例進行剖析等活動,增強企業自我防範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同類事故發生,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
國家安監局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把開展安全生産月活動作為安全生産工作的重要内容,納入年度工作考核。
要加強正面宣傳,宣傳黨中央、國務院對安全生産工作的高度重視,宣傳安全生産對于保障人民群衆生命财産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和諧的重大意義,營造有利于加強安全生産的社會氛圍。
媒體要集中宣傳安全發展理念、安全生産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安全文化、先進人物和典型事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