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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地拆遷中,無論是城市拆遷還是農村拆遷,棚戶區改造項目都是其工作開展的主要名稱,那麼隻要是征地拆遷項目,能否稱之為棚戶區改造?實際上,在實踐中當地有不少征地拆遷項目都是以棚戶區改造為名。有人在這裡可能會問,棚戶區改造和征地拆遷有什麼區别嗎?如何補償被征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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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棚戶區改造和征地拆遷有什麼區别?
在征收拆遷過程中,“棚戶區改造”和“城中村改造”是經常出現的兩個詞。但棚戶區改造、城中村改造與拆遷、征收是一回事嗎?棚戶區和城中村不是同一層次、同一類别的同一概念。“棚戶區”、“城中村”是政策性規定,多見于國務院、部委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規範性文件。房屋拆遷隻是棚戶區改造方案。棚戶區改造也隻是房屋拆遷的一個理由,不能混淆。
棚戶區改造是一項惠民工程。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人民生活條件,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環境。房屋拆遷,是指因國家建設、城市改造的需要,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現有建設用地上拆除房屋,對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進行補償安置,并根據情況給予一定補償的活動。簡而言之,征地拆遷是為了公共利益,而棚戶區改造的目的是改善民生。
二、被征收居民應該如何補償?
現實中,以棚戶區改造為名,征地拆遷應該如何補償?城市棚戶區和城中村的補償安置條件不得低于一般征收拆遷的補償安置條件。具體來說,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應當依據征收補償條例,使被征收房屋的評估價格不低于作出征收決定時同一地段同等條件商品房的市場價格而安置房的購買價格不得高于同一時點商品房的市場價格。城市棚戶區和城中村一般位于城市規劃區内。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原則上應當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的補償。總體而言,要實現公平補償,确保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此外,為推動工作落實,各地要繼續落實更有利于安置的補償安置優惠政策。
三、推進棚戶區、城中村改造需依法進行
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學物權與土地研究所聯席所長史西甯律師提醒大家,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隻要涉及征收拆遷,就必須嚴格依法進行。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要嚴格按照集體土地征收和國有土地房屋征收的有關規定進行。具體的法律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及相應的實施條例和細則。城市棚戶區和城中村的土地、房屋權屬複雜。各地都是因地制宜、因地制宜地實施的,而且有很大的差别。各地雖有不同規定,但應以保護原居民權益為基礎。如果有任何侵害居民利益的行為,要及時向律師咨詢,保護合法權益!
史律師提醒
拆遷是一個長期鬥争,需要全面專業的知識,需要對全局的把控,需要對法條的合理運用。即使一個有着多年訴訟經驗的律師,也在不斷地學習和更新,才能在一個案件中冷靜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斷。而對于非法學的人來說,這是一個龐大的課題,不能僅靠短時間的惡補可以達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遷問題的時候不妨問問律師,在律師的指導下行專業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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