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如果能過完整地書寫當時的借款經過且有借款人和欠款人的姓名、還款期限以及借款利率等要素時,是有效的:
1、寫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2、借款時約定的還款期限,如借款人逾期不歸還借款的,出借人應當在借款到期後2年内向其主張權利。
3、借款時雙方約定的利率。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規定,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币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欠條如果能過完整地書寫當時的借款經過且有借款人和欠款人的姓名、還款期限以及借款利率等要素時,是有效的:
1、寫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2、借款時約定的還款期限,如借款人逾期不歸還借款的,出借人應當在借款到期後2年内向其主張權利。
3、借款時雙方約定的利率。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規定,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币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