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境内居民個人從事B股交易須向境内具有經營B股業務資格的本所會員(以下簡稱會員)申請開立B股股票帳戶。同時須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2)1000美元以上的銀行進帳憑證;(3)《上海B股境内居民個人開戶登記申請表》;(4)本所及登記公司認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2、會員受理境内居民個人開戶申請後,應認真審核以下事項:(1)身份證件的有效性;(2)申請人所交《上海B股境内居民個人開戶登記申請表》内容的準确性和完整性;(3)銀行美元進帳憑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4)本所及登記公司認為需要審查的其他事項。
3、會員按規定對B股開戶申請審核完畢後,須按登記公司規定的格式制作成開戶申請電子數據文件,通過登記公司參與人遠程操作平台(以下簡稱操作平台)傳送至登記公司。
4、對于審核不合格的開戶申請,會員應在境内居民個人遞交的《上海B股境内居民個人開戶登記申請表》上注明不合格的原因并退還開戶申請人。
5、登記公司根據會員送達的開戶申請電子數據文件,給每個合格的申請人配置一個B股股票帳戶,并用電子數據形式通過操作平台返還給會員。
6、會員收到登記公司上述電子數據文件後,按登記公司規定的格式打印《B股開戶确認書》,并加蓋公章後交開戶申請人。
7、境内居民個人開立B股股票帳戶,應按規定繳納手續費。手續費按19美元/戶标準收取。
8、境内居民個人進行B股交易,必須辦理指定交易。B股股票帳戶開立的同時,該帳戶即被指定在開戶會員處。B股股票帳戶的指定于T+1日生效。
9、B股指定交易可以撤銷和重新指定,撤銷和重新指定應由境内居民個人向會員提出申請,會員将其申請通過操作平台傳送至登記公司。由登記公司審核後于次日通知會員該申請是否生效。
10、境内居民個人隻能在境内會員處進行指定和交易,不得在境外B股證券經營機構處辦理指定交易。
11、境内居民個人與非居民之間不得進行B股協議轉讓(本所的B股小配對交易屬協議轉讓)。
12、B股交易采用集合競價方式産生開盤價,每個交易日9:15—9:25為集合競價交易時間;9:30—11:30,13:00—15:00為連續競價交易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