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順序繼承人是指法定繼承遺産的繼承順序,排在第二順序的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針對第一順序繼承人而言。
法定第一繼承人包括: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結婚條件,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合法夫妻。另外,經法院确認屬于事實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為解決曆史遺留問題,我國法律還規定,于1950年婚姻法公布以前的妾,如雙方不願意接觸關系的,也是夫的合法配偶。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