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普通話這個詞在清末就出現了,發源地是北京。清廷1909年規定北京官話為”國語“,民國時期多次制定國語讀音,新中國成立後1955年規定國家通用語言為普通話。國語的前身是明清官話,更早之前則稱為雅言。普通話作為聯合國工作語言之一,已成為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橋梁和外國人學習中文的首選語言。
普通話是現代标準漢語的另一個稱呼,是以北京語音為标準音,以北方官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着作為語法規範的通用語。漢語不等同于普通話,推廣普通話并不是要人為地消滅方言,主要是為了消除方言隔閡,以利社會交際,與人民使用傳承方言并不矛盾。普通話作為聯合國工作語言之一,已成為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橋梁和外國人學習漢語的首選語言。《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攻堅工程實施方案》計劃到2020年,在全國範圍内基本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具體為全國普通話普及率平均達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