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随身帶,開車上路必須要随身攜帶駕駛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條的規定,對未随身攜帶駕駛證的處理如下:無論駕駛人行駛中違法與否,均不允許駕駛人再駕駛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