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是法律規定的義務,任何人都不能自己約定将自己的納稅義務轉嫁給他人來負擔,所以,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稅金由承租人繳納一定是不合法的。
但是,包括房屋買賣合同在内的一些合同就是這樣約定的,也就是這樣執行的。如果對方不同意,出租人或者房屋出賣人可以提高房租或者房價,最終的結果仍然是承租人或者買房人增加了支出。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213條規定:租賃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納稅是法律規定的義務,任何人都不能自己約定将自己的納稅義務轉嫁給他人來負擔,所以,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稅金由承租人繳納一定是不合法的。
但是,包括房屋買賣合同在内的一些合同就是這樣約定的,也就是這樣執行的。如果對方不同意,出租人或者房屋出賣人可以提高房租或者房價,最終的結果仍然是承租人或者買房人增加了支出。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213條規定:租賃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