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法上沒有規定家暴罪,但是丈夫如果長期毆打妻子,可能構成虐待罪。要構成虐待罪,還需要暴力行為長期且連續。虐待罪屬于不告不理的罪刑,也就是說,妻子如果長期受到丈夫暴力行為,可以向公安機關立案,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或者自己向人民法院自訴。如果妻子沒有告訴能力或者其他原因,公安機關可以直接立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緻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吓無法告訴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