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房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統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建造的房屋。職工個人可按房價全額或部分出資、信貸、建材供應、稅費等方面給予部分減免。集資所建住房的權屬,按出資比例确定。個人按房價全額出資的,擁有全部産權,個人部分出資的,擁有部分産權。并且集資房屬經濟适用住房範圍,是政策性住房,是企事業單位為了解決内部職工的住房問題,企事業單位以擁有的劃撥土地建設、按成本價出售給内部職工的房屋,不能在市場上自由流通。能享受集資建房的職工也有很多具體條件。如果職工是全額集資,将來可以辦理100%的産權,在産權證領取後,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資,将來為職工辦理的是部分産權,另部分産權屬于另部分集資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