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專利申請文件,應當注意下列問題:
1、提交文件應當使用專利局統一制定的表格。
2、向專利局提交的各種文件申請人都應當留存底稿。
3、申請文件是郵寄的,應當用挂号信函。
4、不是長期在國内生活或者營業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委托國知局指定的涉外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26條,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