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内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曆,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
2、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曆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
3、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4、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曆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6、大專及以上的學曆和學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網絡遠程教育等所頒發的學曆或學位證書,工作年限均以畢業時間為準,畢業前的實習時間不計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