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導數法:首先對函數進行求導,令導函數等于零,得X值,判斷X與導函數的關系,當導函數大于零時是增函數,小于零是減函數。
2、定義法:設x1,x2是函數f(x)定義域上任意的兩個數,且x1<x2,若f(x1)<f(x2),則此函數為增函數;反知,若f(x1)>f(x2),則此函數為減函數。
3、性質法:若函數f(x)、g(x)在區間B上具有單調性,則在區間B上有:① f(x)與f(x)+C(C為常數)具有相同的單調性;②f(x)與c?f(x)當c>0具有相同的單調性,當c<0具有相反的單調性;③當f(x)、g(x)都是增(減)函數,則f(x)+g(x)都是增(減)函數;④當f(x)、g(x)都是增(減)函數,則f(x)?g(x)當兩者都恒大于0時也是增(減)函數,當兩者都恒小于0時也是減(增)函數。
4、複合函數同增異減法:對于複合函數y=f [g(x)]滿足“同增異減”法(應注意内層函數的值域),令 t=g(x),則三個函數 y=f(t)、t=g(x)、y=f [g(x)]中,若有兩個函數單調性相同,則第三個函數為增函數;若有兩個函數單調性相反,則第三個函數為減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