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共享電單車被罰款?本報訊(首席記者 張志傑 實習生 曾若溪)為了不花錢就能使用共享單車,在西安打工的男子張某用鉗子先後卸掉3輛共享單車的車鎖,将單車放在住處門口方便自己使用,他沒想到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1月15日記者從長安區法院獲悉,張某因盜竊罪被判處單處罰金4000元,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騎共享電單車被罰款?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騎共享電單車被罰款
本報訊(首席記者 張志傑 實習生 曾若溪)為了不花錢就能使用共享單車,在西安打工的男子張某用鉗子先後卸掉3輛共享單車的車鎖,将單車放在住處門口方便自己使用,他沒想到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1月15日記者從長安區法院獲悉,張某因盜竊罪被判處單處罰金4000元。
30歲的張某是四川人,在西安打工,經常騎共享單車。2018年9月的一天晚上,為了方便自己使用共享單車并逃避支付費用,張某動起了歪主意,在三橋街道雙呂村使用微信功能同時打開兩輛摩拜單車,騎至自己的住處門口。張某使用鉗子将兩輛單車的車鎖拆下并丢棄,之後将單車停放在住處門口供自己使用。第二天,張某騎着其中一輛單車到工地幹活時,單車丢失,當天他又騎回一輛,用同樣的方法拆下車鎖,并使用購買的鍊鎖将這輛單車鎖在門口,摩拜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後報警。
1月15日記者獲悉,長安區法院經開庭審理,認定張某的行為構成了盜竊罪,最終對張某處罰金4000元。庭審中,張某對自己的行為表示非常後悔:“就為了省一點錢,想着自己上下班騎着能方便些,沒想到犯了法。”法庭上張某幾度哽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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