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需要辦理的手續有:
1、離職之前要提出書面辭職申請書,交代辭職的原因;
2、确定辭職後,将辭職申請書交給領導簽字批準,簽字完成後,将辭職申請書交給人力資源部留檔;
3、通常辭職要在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并且等領導安排人員做好工作交接,交接工作時做好記錄,以免日後發生糾紛;
4、離職前核對債務,歸還資料、辦公用品、車輛等物品并做好記錄;
5、簽合同的員工辭職,公司會下發解除勞動合同書。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