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身份證,戶口本,能夠證明變更姓名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給孩子更改姓名隻需要提供申請,戶口本以及姓名更改的相關證明就可以了,辦理的流程也是比較簡單的。但是如果孩子已經年滿18周歲,就可以自己向戶口登記機關變更登記。
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變更姓名申請材料:
①本人或者父母申請;
②戶口本;
③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
變更姓名審批程序:申請→窗口受理→現場審查→審批→辦理。
變更姓名審批時限:派出所二十個工作日,分局縣局十五個工作日。
變更姓名審批收費: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