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過戶提檔,審批需要三天。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13條第1款規定:”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号牌、行駛證,核發有效期為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号牌,将機動車檔案交機動車所有人。“因此提檔的審批期限為三天,從車輛管理所受理之日起算。
車輛過戶提檔,審批需要三天。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13條第1款規定:”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号牌、行駛證,核發有效期為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号牌,将機動車檔案交機動車所有人。“因此提檔的審批期限為三天,從車輛管理所受理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