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企業體制的簡稱是企業改制。企業改制的核心是經濟機制的轉變和企業制度的創新,實質是調整生産關系以适應生産力發展的需要。改制也指企業所有制的改變:國有企業的改制方案應由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同意;而私有企業的改制則應由董事會或股東大會通過。
企業一般是指以盈利為目的,運用各種生産要素(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和企業家才能等),向市場提供商品或服務,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在商品經濟範疇内,作為組織單元的多種模式之一,按照一定的組織規律,有機構成的經濟實體,一般以營利為目的,以實現投資人、客戶、員工、社會大衆的利益最大化為使命,通過提供産品或服務換取收入。它是社會發展的産物,因社會分工的發展而成長壯大。企業是市場經濟活動的主要參與者;在社會主義經濟體制下,各種企業并存共同構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微觀基礎。企業存在三類基本組織形式: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公司,公司制企業是現代企業中最主要的最典型的組織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