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歲孩子玩快手刷禮物
花光父母半年積蓄
疫情期間,許多孩子開始拿起手機上網課。但也正是這次網課,肖女士9歲的兒子玩起了快手。甚至在打賞遊戲主播時,把肖女士的上萬元積蓄都"賠"了進去。
肖女士家位于宜良深山裡的一個鄉鎮,疫情期間,她特意買了一個智能手機給九歲的孩子上網課。可沒想到手機交給孩子後,他卻玩起了快手。
肖女士:“4月6号(充值)多點,4月7号的非常多,這一兩天,之前4月2号和4月3号充得都少,隻是幾百元,我都沒有發現,後面是4月8号我拿着手機充話費,誰知道一充話費才知道卡上沒有錢,我一查銀行卡的餘額,隻有2.5元。”
肖女士仔細一查才發現,原來孩子在4月7号和4月8号,玩快手打賞遊戲主播時,把自己卡上的11060元全部都充值進去。得知這筆辛苦攢下的錢就這樣沒了,肖女士又急又氣,住院又借了7000多元。
肖女士:“我就是一直查出來心髒都不好,本來家裡的人還叫我做一個心髒造影,心髒搭橋手術,我就考慮着家裡也沒有錢,就想着能吃藥保守治療就保守治療,這點錢是留着給我家大兒子讀書,将近我家兩口子半年的收入和積蓄。”
看到媽媽這個樣子,九歲的小王這才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小王說,在同學的介紹下,自己在四月初下載了快手,随後就在快手上充值快币,給遊戲主播刷禮物。
小王:“感覺自己闖了很大的禍。(視頻裡)他們有些表演得很好,就主動送了一些禮物給他們,那時候我也不知道這個是錢,心裡想着有可能是一些很好玩的東西,感覺像一些小玩具一樣。”
4月8号當天,肖女士馬上聯系了快手客服,對方讓肖女士提供了監護人戶口本、身份證、充值打賞記錄截圖等材料,可提交材料至今已經一個多月了,肖女士都沒有收到快手的處理反饋。随後,記者撥打了快手未成年人關懷熱線。
快手未成年人關懷熱線:“快手會按照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隻要是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無監管的情況下進行了消費,快手會百分百為用戶處理退款的,我們有專屬的未成年人打賞處理團隊,如果發生了未成年人打賞的話,我這邊會幫你記錄反饋給專門的團隊。”
很快,快手工作人員給記者回了電話,表示會給肖女士退款。
快手工作人員:“她可能要讓孩子自己拍一個視頻講一下姓名、年齡,包括用的是誰的手機,(充值打賞)的是哪個主播,充值送了什麼禮物,為什麼打賞,讓他自己講述一下,拍個視頻過來我們就可以退款了。”
記者:“這個退款的話是全額退款嗎?”
快手工作人員:“對對對,他這個的确有監管難度,我們也不知道用手機(充值打賞)的到底是孩子還是成年人,所以我們肯定是需要有一個核實的過程。”
未成年人網絡充值打賞
監護人要求返還有法可依
近年來,未成年人為網絡遊戲充值或在網絡直播平台打賞一擲千金的情況越來越多,而為此埋單的,往往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在民法典草案中,父母要求平台返還費用就有法可依了。
何先生的小侄女用媽媽的手機上網課,結果共向六款遊戲軟件充值一萬七千多元,直到一個多月後家長才發現。
何先生:“平時孩子的母親,在店裡面支付貨款的時候,孩子就在旁邊看到支付密碼。”
何先生與幾家遊戲公司的客服聯系,希望對方能退款,但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太多,讓何先生維權舉步維艱。類似情況還發生在11歲的小普身上,他也是用媽媽的手機上網課時,偷偷向兩名遊戲主播打賞了巨款。
普先生:“(4月)10号、11号兩天一共花了一萬五千六百七十塊錢,花在了充值送禮物。”
那麼,未成年人打賞或者充值有效嗎?根據民法典草案總則編: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國浩律師(昆明)事務所 傅川雲律師:“對于8歲以下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處分的這些行為,是應當由其法定代理人進行處分和實施,如果隻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自己實施,當然可以要求相關平台進行返還。”
那麼,是不是8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充值、打賞的錢就很難要回來了呢?當然不。最高法新出台的《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幹問題的指導意見(二)》對此有了明确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經其監護人同意,參與網絡付費遊戲或者網絡直播平台"打賞"等方式支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适應的款項,監護人請求網絡服務提供者返還該款項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國浩律師(昆明)事務所 傅川雲律師:“未經監護人的同意,監護人是可以要求網絡提供商返還。”
據人民日報消息: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期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實施!
記者:李娟 米志宏 陳璐 李力
編輯:夏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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