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遞交文件。(1)填妥1号表格(綜合服務中心或印務局有售);(2)車輛駕駛員體格及健康證明書和汽車駕駛員體格及健康檢驗報告(第8号表格及9号表格);(3)澳門特别行政區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澳門特别行政區有效合法逗留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張;(4)一吋半近照4張(彩色白底);(5)有效内地駕駛執照或其他國家或地區發出有效駕駛執照清晰影印本1張。
2、出示文件。(1)澳門特别行政區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澳門特别行政區有效合法逗留證明文件正本;(2)有效内地駕駛執照或其他國家或地區發出有效駕駛執照。
3、注意事項。(1)申請人如更改個人資料,須出示由身份證明局發出之證明書正本及遞交證明書影印本1張。(2)按照《道路交通規章》之規定,必須由遞交申請書日起計90天内補交欠缺文件,否則須重新辦理申請及繳交相應費用。(3)倘申請人有個人身份資料更改,需先行辦妥資料更新手續,然後再提交所需之項目申請。注:如申請者在辦理澳門駕駛執照補發之手續而其駕駛執照相應期滿,必須辦理有關之續期手續。(4)申請“加快”的情況将于6個工作天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