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于承建等保建設項目的公司、企業單位有要求,要求其具備《計算機信息系統企業集成資質證書》,因國家對于等級保護建設的性質定義為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類工程,所以要求等級保護承建單位必須具備該項資質認證。
2、對于等級保護測評服務機構或單位有要求,要求其具備公安部認可的測評服務單位資質認證。公安部對具備測評能力的企業授予了等級保護測評資質認證,隻有具備該資質認證的企業才能對等級保護建設業主單位進行測評,所出具的測評報告才能具備等級保護測評效力。
3、對于測評機構的測評人員有要求,要求其具備公安部認可的等級保護測評服務人員資格認證,并且最終的測評報告也必須由具備該項資格認證的技術人員出具才具備效力。
4、對于安全産品資質有要求,必須為國産品牌産品,且具備信息安全專用産品銷售許可證。隻有具備公安部頒發的信息安全專用産品銷售許可證的安全産品才能夠通過等級保護測評并進行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