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如下:
(一)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争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二)借貸雙方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确,但是約定還款期限的,在約定還款期限内,借款人不負有支付利息義務。
(三)借貸雙方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确,且未約定還款期限的,貸款人催告還款前,或者雖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的,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确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