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是必須要設立董事會,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
董事會是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規定,按公司或企業章程設立并由全體董事組成的業務執行機關。董事會是公司的執行機構,對内掌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公司設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若幹,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産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公司不是必須要設立董事會,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
董事會是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規定,按公司或企業章程設立并由全體董事組成的業務執行機關。董事會是公司的執行機構,對内掌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公司設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若幹,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産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