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下午,翠香街道接到群衆投訴,反映在珠海香洲錦檸路388号2幢西南側存在2起機動車違規占用公共綠地亂停車的現象,對綠地造成了破壞。
翠香街道接到投訴後
立即安排執法人員到現場處置
對位于公共綠地違停的車輛
嚴格依照法律程序
進行拍照取證
留存處罰證據
登記保存
根據《珠海經濟特區園林綠化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五)項,“禁止下列損害園林綠化及其設施的行為,未經許可在公共綠地擺攤設點,停放車輛”的規定,翠香街道綜合執法辦對涉案車主分别發出《協助調查通知書》,進行立案調查。由于粵S A9***的車主不在現場,該車又屬于外地車輛,因此執法人員将文書張貼在機動車身,并通過交警部門查詢到當事人的信息,電話告知當事人因其違停車輛,需要其到接受詢問調查。
根據《珠海經濟特區園林綠化條例》第五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五)項規定的,按照占用或者損毀綠地面積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準處以罰款。”執法人員對粵C ZZ ***車主作出罰款人民币600元的行政處罰;對粵S A9***的車主作出罰款人民币800元的行政處罰,相關法律文書将通過郵寄方式送達。
請勿因一時方便,
“傷害”小花小草。
不違停,
文明城市靠大家!
編輯:胡詩琦
初審:楊瑩
複審:蔡振豐
來源:翠香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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