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産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于2002年6月29日通過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的決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據】
《安全生産法》第一條規定,為了加強安全生産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産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衆生命和财産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安全生産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于2002年6月29日通過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的決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據】
《安全生産法》第一條規定,為了加強安全生産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産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衆生命和财産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