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論是何種情況,駕駛證被吊銷以後都要重新參加科目一到科目四的考試,并且通過以後才能恢複駕駛證。需要區别的是在記分周期扣滿了12分不等于吊銷駕駛證,隻需要參加科目一的考試即可;隻有在一個記分周期内扣滿12分、沒有繳納罰款并且十五日内沒有參加道路安全文明駕駛培訓和考試的才會被吊銷。
2、按照不同的駕駛證吊銷原因,駕駛證吊銷後恢複的時間限制。
3、因飲酒、醉酒駕駛而被吊銷駕駛證的要在五年以後才能重新參加駕照考試。
4、因飲酒、醉酒駕駛營運性機動車而被吊銷駕駛證的要在十年以後才能重新參加駕照考試。
5、因肇事逃逸、醉駕引發重大交通事故而被吊銷駕駛證的終生不能參加駕照考試。其餘的情況則是在被駕駛證吊銷兩年之後才能重新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