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選晉的條件?士官選取程序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管理規定》《關于做好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期間兵員管理工作的意見》等有關規定,士官選取程序為:,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士官選晉的條件?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士官選晉的條件
士官選取程序
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管理規定》《關于做好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期間兵員管理工作的意見》等有關規定,士官選取程序為:
1.本人申請。由本人在選取工作開始前向所在單位黨支部提出書面申請。
2.基層推薦。由軍人委員會組織召開軍人大會,以無記名投票形式對申請人進行群衆評議。基層黨支部根據群衆評議結果,依據本單位選取指标、選取條件和申請人服現役期内各個年度考評結果進行集體研究,采取口頭、舉手或者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确定推薦對象。同一崗位申請選取的對象較多時,可以排列先後順序差額推薦。
3.機關考評。由具有選取批準權限單位的政治工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推薦對象進行選取考評,擇優提出預選對象名單。高級士官選取前,審批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預選對象進行專業考評。
4.選前公示。由具有選取批準權限單位的主管部門将預選對象的群衆評議結果、考評成績、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拟選取專業崗位以及編制等級等内容進行公示。公示範圍為:初級士官在營連級單位,中級士官在旅團級單位,高級士官在師旅級單位。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日。
5.組織審批。由團級以上單位政治工作部門提出士官選取方案,按照士官注冊的有關規定上報審核後,提交黨委集體讨論決定選取事項。屬于本級審批選取的士官,以軍政主官名義下達選取命令;屬于上級審批選取的士官,報經具有選取批準權限的黨委審批,并下達選取命令。
士官軍(警)銜授予、晉升程序
依據有關政策規定:⑴授予或者晉升下士、上士、三級軍(警)士長軍(警)銜的,結合士官選取工作進行,由具有批準權限的單位以同一命令下達。⑵晉升中士、四級軍(警)士長、二級軍(警)士長、一級軍(警)士長軍(警)銜的,由基層黨支部根據有關規定提出意見,逐級上報具有批準權限的單位審批後,下達軍(警)銜晉升命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