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是在4S店裡買到的電動汽車,都是需要上牌、駕駛證、交強險的。并且,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必須與機動車車型相符。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标準的殘疾人機動車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
但一些所謂的“老年代步車”除外,因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時速超過每小時20公裡,體重超過50公斤的電動摩托車或者自重超過50公斤但時速最高不超過8.3公裡的代步四輪車不需要駕照。
現實中,低速電動車一直都處在政策的灰色地帶,也有很多人稱為老年代步車。這種車輛,嚴格來說是不允許上路的。另外,還有一些小規模的廠家、或者是農機手續的電動汽車,也是沒辦法上牌的。沒辦法上牌,也就不需要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