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和動物,
都是一副血肉之軀,
都會吃喝拉撒,飲食男女,
甚至可以這麼說:
人,本來就是動物。
而且,
和猩猩、猴子、狒狒這些動物,
還是近親——
都是靈長類動物。
那為什麼,
地球上,
那麼多的動物中,
隻有人類,
穿上了衣服,
看上了電視,
用上了手機呢?
原因很簡單,
就是,
在烏烏泱泱的人群中,
有些不安分的人:
除了飲食男女那些事兒,
還幹了些别的,
探索了一些其它領域的東西。
于是,
文化被發明出來了,
工具被發明出來了,
電燈、電話被發明出來了。
其實,
如果說什麼是文明,
說白了,
就是:人類所創造的東西。
這個星球上,
本沒有電燈,電話,冰箱,洗衣機,
也沒有琴棋書畫,道德信仰,
甚至可以說,
這個世界上,
本來就沒有人,
因為,
人,也是一種動物。
所以,
嚴格意義上講,
當這個星球上出現了文明,
才真正意義上地出現了人。
人,之所以為人,
就在于,
人,創造出了文明。
但是,那又怎樣呢?
又能說明什麼呢?
這背後的道理就是:
人,是萬物的尺度。
這個世界上,
本沒有意義,
所有的意義,都是由人類所定義的。
所有的真善美,
所有的道德與正義,
都是人類所發明出來的。
也許,
做一個好人,
做一些好事,
做一個感性浪漫,有儀式感的人,
上天,
并不知道。
而且,
這些行為,
可能也并不會,
為我們帶來什麼切實的好處。
但是,
這樣做,
卻可以讓我們感到充實,
讓我們的生命,變得富有。
所以,
有些人做慈善,
做造福這個世界的事情,
他并不是在做秀。
而是,
這些事情,
真的可以滋養他的生命。
讓他感到充實和富有。
生命的價值,
在于創造價值。
這個世界上,
最大的快樂,
是奉獻愛。
人生,是一場修行。
這個過程,
就是我們從動物,
努力變成人的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