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民主主義革命1840年起至1919年,中國人民同外國侵略者,同本國剝削者進行了艱苦的革命鬥争。這段時期大緻可分為:
1、1840到1901:以太平天國和義和團運動為代表的農民革命;
2、1901到1919:資産階級民主革命。其中後一個階段還可以分為由資産階級領導的舊民主主義革命時期。
3、1918年5月21日,孫中山憤然離開廣州去上海,标志着第一次護法運動失敗。
4、1922年6月,陳炯明叛變;8月孫中山被迫前往上海,第二次護法運動失敗。舊民主主義革命的終結并不意味着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開始,通常認為1922年第二次護法運動的失敗是舊民主主義革命的終結。新舊民主革命有一個交替時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