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星是一個非常模糊的定義。
傳統定義:行星通常指自身不發光,環繞着恒星的天體。其公轉方向常與所繞恒星的自轉方向相同。一般來說行星需具有一定質量,行星的質量要足夠的大(相對于月球)且近似于圓球狀,自身不能像恒星那樣發生核聚變反應。
新定義包括以下三點:
1、必須是圍繞恒星運轉的天體;
2、質量必須足夠大,來克服固體引力以達到流體靜力平衡的形狀(近于球體);
3、必須清除軌道附近區域,公轉軌道範圍内不能有比它更大的天體。
行星是一個非常模糊的定義。
傳統定義:行星通常指自身不發光,環繞着恒星的天體。其公轉方向常與所繞恒星的自轉方向相同。一般來說行星需具有一定質量,行星的質量要足夠的大(相對于月球)且近似于圓球狀,自身不能像恒星那樣發生核聚變反應。
新定義包括以下三點:
1、必須是圍繞恒星運轉的天體;
2、質量必須足夠大,來克服固體引力以達到流體靜力平衡的形狀(近于球體);
3、必須清除軌道附近區域,公轉軌道範圍内不能有比它更大的天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