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攜不動産登記申請材料到不動産登記機構辦公場所申請不動産登記。
2、受理初審):不動産登記機構未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視為受理。
3、複審:不動産登記機構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内辦結不動産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4、核發證書:不動産登記機構完成登記,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産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1、申請: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攜不動産登記申請材料到不動産登記機構辦公場所申請不動産登記。
2、受理初審):不動産登記機構未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視為受理。
3、複審:不動産登記機構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内辦結不動産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4、核發證書:不動産登記機構完成登記,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産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