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易燃液體的儲存方法:
1、易燃液體應儲存于陰涼通風庫房,遠離火種、熱源、氧化劑及氧化性酸類。閃點低于二十三攝氏度的易燃液體,其倉庫溫度一般不得超過三十攝氏度,低沸點的品種須采取降溫式冷藏措施。大量儲存一般可用儲罐存放,機械設備必須防爆,并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儲罐可露天,但氣溫在三十攝氏度以上時應采取降溫措施。該分類依據源自于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頒布的《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
2、專庫專儲,一般不得與其他危險化學品混放。
高度易燃液體的運輸方法:
1、熱天最好在早晚進出庫和運輸。在運輸、泵送、灌裝時要有良好的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
2、船運時,配裝位置應遠離船員室、機艙、電源、熱源、火源等部位,艙内電器設備應防爆,通風筒應有防火星裝置。裝卸時應安排在最後裝、最先卸。
3、裝卸和搬運中,要輕拿輕放,嚴禁滾動、摩擦、拖拉等危及安全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