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産假期間,用人單位同樣要向職工支付工資的。陪産工資結算的方式有兩種:
1、若是用人單位有為職工買生育保險的話,職工休陪産假期間的工資則由用人單位向相關部門申請。陪産假期間工資一般是按照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标準來支付的,若是職工工資高于當時社會平均工資标準,則由用人單位補差額。
2、若是用人單位沒有為員工購買生育保險,那職工在休陪産假期間的工資則是按照職工合同工資的标準來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但怎麼得到這些獎勵完全憑地方政府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