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為學前教育的一個重要領域,學前兒童語言教育的基本任務:提供普通話的語言環境,培養兒童正确說普通話;創造一個自由、寬松的語言交往環境,培養兒童語言交往的習慣,提高兒童語言交往的能力;發展兒童的語言理解能力和表達能力;積極引導與提高兒童傾聽和欣賞兒童文學作品的能力;引發兒童對閱讀與書寫的興趣、習慣和能力;為兒童入學後的繼續學習做好準備。
2、學齡前兒童是指尚未達到入學年齡的兒童。從世界範圍看,各國對兒童入學年齡的規定各有不同,一般為6歲或5歲,因此,學齡前兒童的年齡界限也不盡相同。中國目前兒童的入學年齡規定為6歲,所以,0~6歲前的兒童即為學齡前兒童。一定時期内,學齡前兒童的統計信息,是國家發展幼托事業和安排保健機構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