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阿姨強勢的,平時不光要好言好語,節假日還帶薪休假!”昨天,杭州的王女士在小時新聞記者幫欄目裡吐槽。
王女士給寶寶請了一個住家育兒嫂,日薪制。國慶放假,她和老公帶寶寶回老家3天,阿姨就一個人留在王女士杭州家裡休息。返回杭州時,阿姨提出,這3天是帶薪假,也要算3天工資,“一共一千左右,阿姨說,我們公司都統一的,都是這麼收費的,不相信的話,你可以去打聽。”
“這3天,阿姨不幹活,吃住全部在我家,也不帶娃,孩子我都自己帶回老家去了,這樣的情況下,我還要額外支付工資?”越想越覺得不合理的王女士求助“記者幫”,想讓記者幫忙問問律師這錢收得合不合理,也想問問其他請阿姨的家庭,“你們遇到過這種情況嗎”?
今天上午,小時新聞記者聯系上王女士核實情況,她說“等一下”,特地跑到外面接電話。
王女士告訴記者,當初和家政公司簽訂的合同上是約定過,阿姨一年有11天法定休假日,上班的話要2倍工資。但是并沒有明确,沒上班也要工資照發。
家政公司給王女士的11天法定節假日
王女士也問過另一個請了育兒嫂的朋友。朋友遇到過這事,說她家阿姨所有節假日都是帶薪,小長假算1天,春節國慶算3天,上不上班都要算錢,上班雙倍,不上班算一天的錢。
“現在都這樣了嗎?我以前請的阿姨都不算錢的。”王女士心裡不舒服,找了好幾個朋友吐糟 ,不過很快,她就說服了自己。畢竟寶寶才2歲,換阿姨真的折騰,但凡阿姨還可以,都要想辦法留住的。其實她老公的意見隻有一句,“别管合不合理,就問值得不值得,我們孩子可在人家手上。”她馬上想通了,這個阿姨幹活還算給力,就不差這一千塊錢了,就當封了過節紅包。
王女士的育兒嫂住家一年多了,此前的節假日怎麼沒有碰到這個問題?
“阿姨老家在很遠的外地,常年都不回家,去年春節也沒回家,平時也不怎麼休息,此前幾個節假日基本都在上班。其實,節假日家裡人手更多,阿姨幹活還相對輕松,春節三天給三倍工資,三千塊呢。”王女士笑說,沒想到這個國慶,阿姨難得“躺平”,竟也不耽誤掙工資,想想比自己這個白領還要享受。難怪有一句話,說普通人一年12個月,阿姨一年14個月,那是拿14個月純純的工資。
“我上個班就是給阿姨打工了,希望孩子到兩歲半就不請阿姨了。”王女士一半調侃一半無奈。
就此,小時新聞記者咨詢了杭州一家家政公司。
值班的工作人員表示,現在住家阿姨,月薪從六千到八千元不等,帶寶寶睡的一般要貴個500元錢。一個月休4天,工作26天。全年法定節假日11天,其中春節和國慶都是3天。
“這11天法定節假日,我們規定都是帶薪休假的。”工作人員自稱來這家家政公司工作4年多,帶薪假一直是這樣的規矩,“當然也有的人質疑過,但是簽合同前,和阿姨都會談過這個問題,一般情況也就接受了。”小時新聞記者也咨詢了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松濤。陳律師表示,關鍵是簽合同的時候,對方是否已經預先告知了這個情形。合同上表明了保姆的11天法定節假日,這種約定的一般理解就是帶薪休假。情理上老百姓可能比較難理解,但是有合同約定,就要遵守。
你有碰到阿姨帶薪休假的事兒嗎,你怎麼看?
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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