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并未對彩禮作出新的規定,因此關于彩禮依然沿襲了舊婚姻法。根據法律的規定,存在以下情況女方需要返還彩禮: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男方給付并導緻生活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