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城市下水道管理考
本文作者 倪方六
眼下,全國多個城市進入了雨季“看海模式”,CCTV每天都會報道這方面的新聞。
現代城市水道的洩水防澇能力受到公衆和媒體的普遍質疑,為什麼花了那麼多錢搞起來的下水道,在雨季到來時不起一點作用?大雨大淹,小雨小淹。
(城市暴雨成災)
而在古代,這種情況“大城市現象”并不多見。我們可以來看看古代各朝的下水道的建設與管理。
從唐朝首都長安城說起吧。
長安即今陝西省會所在地西安,是古代中國都城中最大也最輝煌的一個,漢唐兩朝均建都于此。漢長安城有12座城門,城内有8條大街。每一大街中間有兩條寬約90公分的排水溝。
(漢長安城平台示意圖)
(現代考古發現的當年秦始皇阿房宮下水道)
唐長安城是在隋大興城的基礎上建起來的,起初隋以漢長安城為都城,因為開國皇帝、隋文帝楊堅的一個惡夢才了大興城。
據《隋唐嘉話》記載,楊堅夢見洪水把都城淹沒了,醒來後便決定都城移址,派高颎、宇文恺等大臣規劃、設計,另造新城。因有楊堅“惡夢”在先,所以建成時特别注意城市防洪和排水。
唐長安城豪華,其排水系統也上檔次。現代考古曾在唐西内苑故址上發掘到一段暗渠式下水道,渠底和渠口鋪磚或石,渠壁砌磚。
(唐朝城門上的發現的水道)
為防止渠道淤塞, 每隔一段安裝一組閘門。第一道閘門由鐵條構成直棂窗形,可攔阻較大污物;第二道閘門是布滿菱形镂孔的鐵闆,可濾出較小的污物。而市内小巷,一般都有磚砌的地下水道。
長安城本有京兆尹這“市長”管着,但唐朝皇帝仍不時親自過問下水道。
清顧炎武《曆代宅京記》中,便記錄了這麼一件事情:開元十九年(公元731年)六月,唐玄宗李隆基作出“最高指示”,要求“修理兩都街市、溝渠、道橋”。兩都,即指西京長安、東都洛陽。
如果不修堤防或修而失時,在唐代問題可大了。
(唐朝都城水道大型鐵濾網)
《唐律疏議·雜律》有一條規定:“主司杖七十”;如果造成人員傷亡和财産損失,則以“殺傷罪”、“坐贓”論處。所謂“殺傷罪”,即今傷害罪;所謂“坐贓”,即盜竊罪。領導人都被如此辦罪,具體辦事的應該更倒黴了。
在城管史上,宋朝的城市水下道建設和管理都是一流的。通觀整個宋代,其城市下水道的管與建都達到了較高的水平。
北宋熙甯年間規劃設計的江西贛州城排水系統,其排水幹道福溝和壽溝設計極為科學、實用,雖然贛州城兩面臨江,江水易倒灌,但水患卻十分少見。
(江西贛州城排水系統,現代仍在發揮作用)
宋代城市排水工程中設計中的先進理念,為後來朝代借鑒。如宋人李誡編撰的《營造法式》中提到的“卷輂水窗”方式,便被運用到了元大都(今北京)下水道設計中。
元大都利用自然河流開渠引水,有明渠與暗溝相配套的排水體系。在南北主幹道兩側均開有排水幹渠,溝渠兩旁又設東西暗溝,方便街道胡同内的急水及時排出。
在之後的明清兩朝,北京城市排水更為講究,設計也更為先進,這是讀者都知道的。曆600年的明代下水道有些至今還在承擔排水任務,特别是以紫禁城為中心的内城,其排水系統相當出色,在7月份的暴水,它處成災,而故宮一帶卻無積水。
(筒子河,又稱紫禁城護城河)
自然,明清兩代對城市排水系統的管理也是十分重視的。
據史料,京城内外排水溝渠都有專人負責,分工到人,分段管理。據《光緒順天府志·京師志》記載,在福臨(清世祖)當皇帝的順治元年(公元1644年),“定令街道廳管理京城内外溝渠,以時疏浚。”即便旗人淤塞溝道,都要送刑部治罪。
玄烨(清聖祖)當皇帝時,又于康熙五年(公元1666年)分工,内城由工部委官修築,外城由順天府及五城官修築,城上挂漏處由步軍統領衙門會同工部委官修補。工部設有兩名員外員,其中一員專管京城的下水道。
(北京城内金水河)
(北京外金水河)
對失時不修、侵占街道行為,亦均有嚴懲條例。據《大清律例·工律》(卷三十九),如失時不修或修而失時,相關負責要“各笞五十”,造成嚴重後果的則加大懲處。
在京城内外街道上,“若有作踐、掘成坑坎或淤塞溝渠……俱問罪,枷号一個月發落。”這條夠狠!
與上述與各朝代的建市建設和管理比起來,現代如何?這個不用多說了,大家都知道,恐怕不少地方的城建局長都不敢幹了,再幹坐大牢啊!
(明清時規劃出的護城河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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