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手單獨上高速處罰根據“123号令”第六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和增加準駕車型後的12個月為實習期(即駕駛證正本“初次領證日期”之日起的12個月内);實習期被延長的,“初次領證日期”之日起的24個月為實習期。
“123号令”第六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駕駛人在實習期内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應當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
陪同的駕駛人應乘坐在副駕駛位置,對實習駕駛人進行指導。無駕駛員陪同或陪同駕駛員不符合要求的,将被處200元罰款。
2、不貼實習标志,處罰根據“123号令”第六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在實習期内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後部粘貼或者懸挂統一樣式的實習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