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繼承法第9條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據此規定,在我國繼承法律關系中,十分注重保護女性繼承人的繼承權,在繼承權的行使、繼承的份額等方面沒有法律規定的不分或者少分财産的情形,作為同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遺産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而不應因為性别不同而有差别。這裡所說的“繼承權男女平等”,不僅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同胞兄弟姐妹一起生活期間男女平等,而是有着更為廣泛的内容。所有的繼承人不分男女,一律平等地處于其應在的繼承順序之中。如第十條規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該順序排列不因性别之異而區别對待。該法第十二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嶽父母,盡了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