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商品房公攤面積沒有具體的規定。公攤面積通常是根據一個地産開發項目前期報規劃的階段,由政府最終審定開發企業所提報的規劃方案來确定相關規劃指标,其中就包括公建部分的指标。
一般多層住宅的公攤面積約在10%~13%,18層以下的闆式住宅公攤約在13%~15%,點式的樓盤公攤大多在15%~17%,而30層以上的住宅因為電梯數量的增多,公攤通常都在25%左右。
公攤面積有,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築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築面積。套(單元)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外牆牆體同一樓層外牆,既有主牆,又有玻璃幕牆的,以主牆為準計算建築面積,牆厚按主牆體厚度計算。各樓層牆體厚度不同時,分層分别計算。金屬幕牆及其他材料幕牆,參照玻璃幕牆的有關規定處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