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專利對發明人數量是沒有限制的。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九條,同樣的發明創造隻能授予一項專利權。但是,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又申請發明專利,先獲得的實用新型專利權尚未終止,且申請人聲明放棄該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可以授予發明專利權。
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别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
第一發明人的位置最重要,第二、第三有一些意義,後面的就隻剩下名義上參加過項目的意義了。
申請人的數量會影響申請費的多少,一個人申請,申請費減免85%,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個人,是減免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