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假如發生了很嚴重的醫療事故,需要醫院相關負責人在一天時間内上報給相關機構。醫院負責人需要先按照法律向當地的相關的督察機構和醫療機構上報如下的幾種嚴重的醫療事故:1、可能會導緻傷員的死亡的事故或者兩級以上的醫療事故,2、會導緻三人或三人以上受傷的大規模事件。
法律依據: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下列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醫療機構應當在12小時内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一,導緻患者死亡或者可能為二級以上的醫療事故;二,導緻3人以上人身損害後果;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