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請須知: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産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标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标局申請商标注冊。狹義的商标注冊申請僅指商品和服務商标注冊申請、商标國際注冊申請、證明商标注冊申請、集體商标注冊申請、特殊标志登記申請。廣義的商标注冊申請除包括狹義的商标注冊申請的内容外,還包括變更、續展、轉讓注冊申請,異議申請,撤銷申請,商标使用許可備案,以及其他商标注冊事宜的辦理。
國内的商标注冊申請人辦理商标注冊申請有兩種途徑:一是自行辦理;二是委托依法設立的商标代理機構辦理。兩種途徑的主要區别是發生聯系的方式、提交的書件、文件遞交和送達方式稍有差别。在發生聯系的方式方面,自行辦理的,在辦理過程中申請人與商标局直接發生聯系;委托商标代理機構辦理的,在辦理過程中申請人通過商标代理機構與商标局發生聯系,而不直接與商标局發生聯系。在提交的書件方面,自行辦理的,申請人應按規定提交相關書件;委托商标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除應提交的其他書件外,還應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機構辦理商标注冊事宜的授權委托書。在文件遞交方式方面,申請人自行辦理的,由申請人或經辦人直接将申請文件遞交到商标局商标注冊大廳(也可到商标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辦事處,商标局在京外設立的商标審查協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設立的商标受理窗口),申請人也可以通過網上申請系統提交;代理機構可以将申請文件直接遞交、郵寄遞交或通過快遞企業遞交商标局,也可以通過網上申請系統提交。在文件送達方式方面,申請人自行辦理的,商标局的各種文件是送達當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機構辦理的,文件送達商标代理機構。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标注冊和辦理其他商标事宜的,應當委托依法設立的商标代理機構辦理。但在中國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或外國企業,可以自行辦理。
委托商标代理機構辦理商标注冊事宜的,應準備的書件和辦理程序可以向商标代理機構咨詢。
使用本欄目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申請商标注冊,應當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填報。每一件商标注冊申請應當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冊申請書》1份、商标圖樣1份;以顔色組合或者着色圖樣申請商标注冊的,應當提交着色圖樣,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顔色的,應當提交黑白圖樣。商标注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别的商品申請注冊同一商标。每件商标每申請辦理任何一項注冊事宜都視為一件申請,應提交辦理相應事宜的申請書件,并按規定繳納費用。
二、應提交的書件沒有指明份數的,如果在“填寫說明”欄目中也沒有特别聲明是多少份的,則應認為是1式1份。
商标注冊費用:
1 受理商标注冊費 300元 (限定本類10個商品。10個以上商品,每超過1個商品,每個商品加收30元)。
2 受理集體商标注冊費 1500元
3 受理證明商标注冊費 1500元
4 補發商标注冊證費 500元 含刊登遺失聲明的費用
5 受理轉讓注冊商标費 500元
6 受理商标續展注冊費 1000元
7 受理續展注冊遲延費 250元
8 受理商标評審費 750元
9 商标異議費 500元
10 變更費 250元
11 出具商标證明費 50元
12 撤銷商标費 500元
13 商标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費 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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