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有三點原則:
1、以調查所要分析和研究的主要變量或相關變量作為分層标準。
2、以保證各層内部同質性強和各層之間的異質性強、突出總體内在結構的變量作為分層變量。
3、以那些已有明顯層次區分的變量作為分層變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