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樣的。土地證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目前我國頒布的土地證書主要有三種:
1、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确定所有權。
2、集體土地使用證。縣級人民政府對集體所有的依法用于非農業建設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确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确認國有土地使用權。
4、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批準的土地他項權利進行登記造冊,核發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确認土地他項權利。
法律依據:《土地登記規則(修正)》第十九條
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國有土地使用者、集體土地所有者、集體土地使用者分别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所有證》和《集體土地使用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向土地他項權利者頒發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